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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弘道律师事务所于2001年3月26日经江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位于有赣西明珠之称的新余市。   本所拥有自购的办公楼一层,装饰一新,拥有现代化的电脑网络系统,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现有专职律师13名,兼职律师1名,实习律师2名,律师助理4名,行政人员3名。在办理民事、经济、刑事、房地产、金融、劳动争议等法律事务方面业务娴熟、经验丰富。   本所秉承弘扬道义,维护法制,崇尚公正,追求卓越的现代服务理念,注意整合团队资源,倾力打造弘道品牌,多方位、多形式、多层次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在《新余广播电视》报开办的弘道说法专栏,是法律人讲法、老百姓学法的最好平台;特邀法学名家主讲的大型法制讲座弘道论坛,为新余法律人带来的是全新的司法理念,深受司法界称赞;   本所系中华环保联合会在江西省的第一家环境维权志愿律师事务所,将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百姓环境权益,贡献我们应该贡献的一份力量!   2004年10月,本所三名律师组成的新余司法代表队在江西省首届控辩对抗赛中,获团体优秀奖;2005年3月,本所获全省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5年6月,本所刘光明律师获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的为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做出无私奉献嘉奖。原国家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司法部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督导组、江西省司法厅厅长黄素英先后视察本所,对本所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在专家的帮助下、榜样的带动下、社会的监督下,本所正以崭新的姿态、优质的服务实现崇尚公正,追求卓越的奋斗目标。